10月20日消息,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土地出让阶段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通知》,鼓励各地集中地块整体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形成规模效应。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哈尔滨市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20%以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市地,在每年出让土地中要结合实际确定装配式建筑比例。各地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