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列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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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08 16:5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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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以岭药业(002603)1月8日晚间公告,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胶囊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颗粒被该方案列为中医治疗轻型和中型推荐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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