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2-12-27 08:4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油漆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94
|
详细说明
据国家卫健委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